各院系、相关部门:
为贯彻执行《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电【2015】 36号)文件精神,加强“十一”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无事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
二、在放假前,各单位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教学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安排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切实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财产和师生的安全,坚决杜绝麻痹大意的思想和行为。
三、实验室务必注意用电安全,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不能断电的要安排值班人员加强巡视。
四、实验室应加强用水安全管理,长时不用应关闭实验室用水总闸,防止造成水患及引发其它事故。
五、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各院、系、部要重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保管工作,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的化学危险品及有毒有害的实验样品等要封存。
六、实验室有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及管理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技术要求使用、检测和管理,及时排除隐患。
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
2015.9.29